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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1日,周風向記者出示庫市客管處對其作出的擬罰款5000元及10000元的處罰告知書。
  ????????天山網訊(巴音郭楞日報記者柳慶傑攝影報道)近日,新疆庫爾勒市民周風向記者反映:稽查人員以涉嫌非法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為由將他的車輛暫扣,還先後出具了兩份數額不同的處罰告知書。
  ????????周風說,11月27日,庫爾勒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簡稱市客管處)向他下達了擬罰款5000元的處罰告知書。周風不服,向庫爾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簡稱市住建局)提出聽證申辯。
  ????????“可就在市住建局法制辦給我做筆錄時,市客管處給我打電話,說處罰告知書寫錯了,讓我速去行政大廳更換。我到那裡後,工作人員收回了告知書後,又給了我一張《庫爾勒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行政處罰告知書》,上面寫的是‘擬罰款10000元’。我想不通,這是為什麼呢?”周風說。
  ????????經過聽證會,市住建局批准了市客管處作出的1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周風說:“我沒有開黑車,所以才提出申辯。他們下達的這個1萬元的處罰,是因為我申辯而加重處罰,我不服!”
  ????????12月10日,記者採訪了市住建局局長袁立峰,他認為,雖然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以該局名義作出的,但這是受庫爾勒市政府委托代管審批的。只要市客管處的行政處罰程序合法、證據確實充分,他們就依法審批。至於先後出現擬罰款5000元和10000元的問題,應由市客管處解釋,但不能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市住建局法制辦工作人員穆薩江·阿布力孜說,聽證會是由他主持召開的,聽證的原件寫的是擬罰款10000元,他沒有見到擬罰款5000元的處罰文件。如果有,他會當場駁回擬罰款10000元的處罰,也不會有現在的行政處罰決定。
  ????????12月11日,市客管處處長羅春生接受記者採訪時說,11月19日,該處稽查人員在人民西路金三角集中查處未經批准非法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發現周風涉嫌非法載客,遂當場暫扣了他的車。根據乘客筆錄,加之其他出租車司機多次舉報該車跑黑車,該處經研究決定,對周風作出擬罰款10000元的處罰。由於工作人員在輸入罰款數額時出現筆誤,錯寫為5000元,因此收回了原件,絕非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對於周風的問題,他們會作出公正處理。
  ????????12月13日,周風告訴記者,市客管處已經返還了他的被扣車輛,羅處長也收回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12月14日,記者再次採訪了羅春生,他說:經對乘客筆錄的進一步核實,並考慮眾多因素,排除了周風拉客的嫌疑。加之他認識態度較好,承認曾有過偶然順路拉客的事,因此以批評教育為主,免除其行政處罰,已報經上級同意。?  (原標題:新疆庫爾勒市一車主質疑因申辯被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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