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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廣州9月9日電(王華餘洋)廣州市政府9日公佈,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每年6000萬元,並率先對非國有文物養護作出補助。
  廣州近60年來共進行了五次文物普查,最終核定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為3010處。其中,國、省、市、縣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547處(單體文物1109個),登記保護文物單位2463處。
  根據廣州人大於2013年頒佈的《廣州市文物保護規定》,該市將每年安排市文物保護專項資金6000萬元。
  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當日通過“廣州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明確該資金用途為:需由政府財政承擔費用的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對國有和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搶修及修繕、保養資助;聘請文物保護監督員;文物保護科研;對文物保護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獎勵。其中,廣州是率先對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維修保養進行資助。
  廣州市文廣新局趙冀韜表示,廣州現正探索建立文物,以文物保護單位為基礎,結合計算機技術、三維激光掃描、網絡技術、虛擬仿真、WEBGIS等技術,開發一套滿足多層次需求的文物保護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提升文化文物保護管理水平;依托文物保護監督員隊伍,建立文物安全監管制度,落實屬地管理和安全巡查。(完)  (原標題:廣州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每年六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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